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了新的公司注册管理规定,下面我为大家列出几条,并在文章后面附上链接地址,大家可以自行上网查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条
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三条
公司注册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第六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原文链接地址:中国企业登记网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http://qyj.saic.gov.cn/djfg/gz/201402/t20140228_142524.html